最新移动资费
合约靓号:即号码有捆绑合约最低消费,合约期内须按最低消费进行每月消费,且不能停机,不能销户。合约满后,客户即可选择最低套餐办理,不再受合约限制!
介绍:本业务有在网期限协议,客户需承诺使用移动网络X年,同时承诺在网期间:
一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(X年,不同号码年限不同,咨询客服)年内(以下称“承诺最低消费期限”),客户每月最低消费(XXX元每月,不同号码对应低消不同,咨询客服)元(以下称“每月最低消费金额”)。
二、每月最低消费金额从本协议生效次月开始计算。
三、客户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办理、变更业务和资费,如客户每月实际消费不足每月最低消费金额时,我司将按照最低消费金额收取;如客户每月实际消费金额超过最低消费金额时,我司将按照客户实际消费金额收取。
四、计算每月最低消费金额时,仅包括客户使用我司所提供电信服务的消费金额,不包括客户使用我司代收费业务消费金额。
五、客户在承诺最低消费期限内,如申请停机保号或因欠费停机,停机期间我司仍按以上最低消费金额收取费用,客户有义务按每月最低消费金额的资费标准支付相应期间的费用。
六、经双方协商一致,客户可以将本吉祥号码过户给第三人。
客户和第三人应按照过户规则到我司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,在客户结清所有费用后,由第三人按照过户时我司关于本吉祥号码的新入网政策(办理我公司协议范围内的5G套餐(5G网络权益服务),最新吉祥号码等级对应的首次预存话费标准、每月最低消费标准、承诺最低消费期限标准)与我司重新签订吉祥号码使用协议,本协议自动终止。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,因使用本吉祥号码导致的交费义务及一切后果仍由客户承担。
七、在承诺最低消费期限内,若客户申请办理本吉祥号码携号转网服务或销户业务的,则客户构成违约,应向我司支付损失赔偿金,具体的赔付金额为:未履行的承诺最低消费月份数*每月承诺最低消费金额(元)*95%(每月承诺最低消费金额参考最新吉祥号码等级对应的低消标准)。客户支付损失赔偿金并取得携出码后1日内未在其他运营商申请办理号码携入的,客户应当继续向我司支付每月最低消费金额(不满一个月按天折算)直至在其他运营商完成号码携入。
八、客户在承诺最低消费期限内,办理我公司协议范围内的5G套餐(5G网络权益服务),不能办理转品牌业务。客户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,完全同意并履行本协议。